内容简介:
本书阐述了社会组织作为教育共治的参与主体,应该在共治结构、资源供给、协作方式和成果产出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我国社会组织参与教育治理经历了四个阶段:没有社会组织参与的二元子集模式、社会组织隐约可见的三元单交集模式、社会组织作为粘合剂的四元三交集模式和社会组织发挥独立作用的四元多交集模式。四元多交集模式是教育共治的理想模式。
依据克里斯·安塞尔(Chris Ansell)的协同治理一般过程模型,社会组织参与县域G-S-O-U四元协同治理的机制应该在激发动力、完善过程、持续循环三个方面进行改进。社会组织参与学校发展、参与教师培训应该避免动力不足、协同要素缺失、协同主体角色失范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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